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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区田径、篮球、射击、射箭、游泳、跳水、乒乓球、足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跆拳道、举重、散打等项目的规划发展,负责各重点项目运动员的选材、训练和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2.负责每年参加市级以上计划内赛事各项目运动员的组建、训练及参赛工作,负责参加四年一次的重庆市运动会区级队伍(代表团)的筹备及参赛项目队伍的组建、训练和参赛工作。

3.负责指导重点项目布点校、传统项目校的训练工作。  

4.负责向上级体育运动专业队和大中专院校输送运动员苗子。

5.负责教练员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体校运动员的管理和安全工作。  

6.负责青少年体校财产管理工作。

7.协同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

8.负责各训练项目运动员的科研、医务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为区文化旅游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类型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宗旨为培养竞技体育运动人才,促进体育事业发展。下设办公室、竞训部等2个内设机构。

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构改革范围。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6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7.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4.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5.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争取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经费拨款增加15.9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62.55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177.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6.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99万元,其他支出预算54.9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减少129.2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1.4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50.06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7.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57万元,比2023年减少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57万元,比2023年增加21.41万元,主要原因是运转性项目由项目支出调整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5万元,比2023年或减少27.2万元,主要原因是运转性项目由项目支出调整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体校日常训练及参加各级各类比赛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98万元,比2023年减少123.4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减少,主要用于体校日常训练及参加各级各类比赛等重点工作。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0.2万元,比2023年减少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2023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4.98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绍里;联系方式:023-48678206

附件下载:

220007-重庆市綦江区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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