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是原为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后调整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有关政策,落实辖区内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承担辖区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引导辖区内军队离退休干部发挥余热,为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献计献策。完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事业编制6名。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无)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1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5.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4.93万元,主要是退役安置经费拨款增加14.3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1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015.82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94.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1.6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4.9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8.4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6.4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5.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5.82万元,比2023年增加1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42万元,比2023年增加8.45万元,主要原因是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预算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区军休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24.39万元,比2023年增加6.4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役安置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全区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等重点工作。
区军休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比2023年减少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接待管理,维持接待在合理的水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车辆管理,运行维护费维持在合理的水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未安排公务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9.17万元,比上年减少89.11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开支,合理经费使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24.39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 (张又心,电话:023-6126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