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于2019年新设立,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等工作。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完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綦江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65.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79.38 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79.38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65.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52.22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36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42 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79.38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79.38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项目支出预算减少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00万元,比2020年增加79.3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00 万元,比2020年增加79.38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00 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5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了公务接待管理,维持接待在合理的水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车辆管理,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 (张晓勤,电话:023-6126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