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
>
区商务委
[ 索引号 ] | 11500222696599495J/2025-00011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商务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2 | [ 发布日期 ] | 2025-02-12 |
重庆市綦江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电子商务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调查研究、综合评估电子商务发展重大问题,收集信息、反映动态,提出政策建议;
3.承办跨境电子商务对外合作交流活动,促进电商产业应用成果的传播和推广,营造电商产业发展环境和氛围;
4.为电商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技术指导、人才和服务供需信息的采集、分析、发布等公共服务;
5.指导农村电商三级公共服务、公共物流、农产品供应链等体系的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
6.负责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公共服务平台和体系建设管理;
7.负责重要产品溯源系统和溯源码的服务管理;
8.负责电商消费扶贫专区、专柜、二维码中心的建设和服务管理;
9.指导、协调和推进“电子商务+节会展会”活动;
10.整合全区产业、产品资源,推进区域公共品牌应用;
11.协调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扩大应用;
12.负责电商企业认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13.指导区域电商平台“菜坝网”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14.负责阿里巴巴(綦江)LBS服务中心的服务管理;
15.负责綦江特产在国家级和省级电商平台的推广;
16.牵头负责定期组织和承办“菜坝网年货美食节”活动;
17.承办区商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系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下设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无。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79.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2.28万元,主要是因为事业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口径变化。。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79.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4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2.28万元,主要是因为事业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口径变化。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04万元,比2024年增加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04万元,比2024年增加2.2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未产生因公出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为区商务委下属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无购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商品服务支出费用不纳入机关运行成本统计。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我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耀方 联系方式:023-6128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