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 > 区商务委

重庆市綦江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电子商务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 调查研究、综合评估电子商务发展重大问题,收集信息、反映动态,提出政策建议;

3. 承办跨境电子商务对外合作交流活动,促进电商产业应用成果的传播和推广,营造电商产业发展环境和氛围;

4. 为电商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技术指导、人才和服务供需信息的采集、分析、发布等公共服务;

5. 指导农村电商三级公共服务、公共物流、农产品供应链等体系的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

6. 负责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公共服务平台和体系建设管理;

7. 负责重要产品溯源系统和溯源码的服务管理;

8. 负责电商消费扶贫专区、专柜、二维码中心的建设和服务管理;

9. 指导、协调和推进电子商务+节会展会活动;

10. 整合全区产业、产品资源,推进区域公共品牌应用;

11. 协调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扩大应用;

12. 负责电商企业认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13. 指导区域电商平台菜坝网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14. 负责阿里巴巴(綦江)LBS服务中心的服务管理;

15. 负责綦江特产在国家级和省级电商平台的推广;

16. 牵头负责定期组织和承办菜坝网年代货美食节活动;

17. 承办区商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系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下设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人员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

截至20231231日,单位实有人数4人,其中:其中:在职事业人员4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6.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收入较2023减少27.5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减少27.5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3.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3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减少27.5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0.0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7.5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76万元,比2023减少2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6万元,比2023减少20.08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结构增资和人员变动引起的变化,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的正常运转支出;项目支出0元,比2023减少7.50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常态化对经济的影响,缩减开支,优化项目内容,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重庆市綦江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0元,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商品服务支出费用不纳入机关运行成本统计。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312,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尤俊秋    联系电话023-61280331


附件下载:

4.重庆市綦江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doc
4.部门预算公开表(电商).xlsx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