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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和《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2014〕72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按照《重庆市綦江区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编〔2012〕242号)和《重庆市綦江区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商务局内设机构设置和科级领导职数的批复》(綦编〔2016〕3号)文件,本单位属行政机构,内设科室7个,下设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重庆市綦江区商贸行业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粮油质量检测站。
(二)单位主要职责
按照綦编〔2012〕242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局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贸流通、粮食流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和服务外包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研究拟定规范性文件。
2.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贯彻落实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培育大市场、发展大商贸、促进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推动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和商贸流通科技信息化建设。
3.负责重要商品的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4.负责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工作,拟定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承担城乡统筹商贸网络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
5.负责牵头协调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规范。贯彻落实规范市场、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负责商贸流通业的行政执法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
6.负责国有商贸企业的发展改革工作。按有关规定对畜禽屠宰、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拍卖、典当、租赁、木材节约、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液化石油气、散装水泥、酒类等重要商品经营的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7.负责区内、本区外出、外地来綦举办的大型商贸会展和经贸活动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商贸流通的各类促销活动。
8.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粮食流通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区级储备粮油管理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工作,负责粮食监测、粮食库存检查和应急调控。
9.负责全区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和服务外包的统筹协调、督查指导、考核奖惩和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外商投资审批;牵头负责商务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指导有关协会、学会工作。
10.负责督促检查商贸流通、粮食流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和服务外包的法律、法规、政策、办法、措施及计划的执行情况。
11.负责全区接受国外无偿援助及赠款工作,管理和使用商贸流通、粮食流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和服务外包的发展基金、奖励基金。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收入预算安排1828.0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828.07万元。(其中非税收入安排XX万元,主要是通过本单位XX非税收入执收职能取得)。
(二)支出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支出预算安排1828.07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支出287.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经费等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6万元,主要用于商贸破产解体企业参战参核人员生活补助、网点办退休人员经费、商贸企业离休干部特需费等支出;对外贸易管理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外径贸工作经费;事业运行94.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办公经费等支出;其他商贸事务支出145万元,主要用于电子商务、会展、商贸统计监测、酒类管理等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3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性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4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性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3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8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19.6万元,主要用于对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补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9.4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承担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其他粮油事务支出16.5万元,主要用于粮油质量检测等专项支出;其他粮油储备支出591.5万元,主要用于区级储备粮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31万元,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主要用于出具公函的公务交流等。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0万元,主要是今年拟实行公车改革,未批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局.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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