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与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政规章。
2.负责辖区范围内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环境应急监测。
3.接受委托参与对外监测服务。
4.负责《环境质量报告书》、《工业污染源监测及排污状况报告》、《空气质量周报》等各类专项监测报告的组织编写工作。
5.负责定期编报与发布环境质量简报(或公报)。
6.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为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所属公益一类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94.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4.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16.17万元,主要是增人增资,物价上涨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3.62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9.7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94.4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36.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6.1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6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9.79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4.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4.49万元,比2023年减少1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6.49万元,比2023年增加50.8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物价上涨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8万元,比2023年减少6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不必要的项目支出等,主要用于仪器药品购买、自动监测站日常管理维护品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6.5万元,比2023年增加0.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境;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2023年增加0.4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物价上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未安排公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8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税静 联系方式:023-48658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