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组织实施全区水文水资源(含水位、流量、泥沙、水质等要素)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区级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重要河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山洪灾害治理、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工作;完成区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5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2.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93.3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经费减少和项目支出经费增加拨款93.3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5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1.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8.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7.81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414.4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93.3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9.2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02.6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2.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2.43万元,比2020年增加9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73万元,比2020年减少9.2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经费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65.70万元,比2020年增加102.6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灾害防治项目支出经费等,主要用于防洪监控及预案编制、水文测报专项、中小河流及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物业化服务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比2020年减少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0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减少了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9.11万元,比上年增加1.96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65.70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人:黄登茂联系方式:023-4861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