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服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服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落实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发展规章制度及年度计划;负责为辖区内应由区级监督的水利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提供技术支撑,参加受监督水利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执行主管部门安排的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未设置下属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88.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8.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9.99万元,主要是区水利行业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培训及水利建设工程质量行政抽检经费拨款增加1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88.5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4.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68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220.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9.9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3.1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8.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51万元,比2021年增加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32万元,比2021年减少3.2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8.19万元,比2021年增加13.1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等,主要用于区水利行业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培训及水利建设工程质量行政抽检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2.50万元,比2021年增加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1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减少了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万元,比2021年增加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老化严重维修增加、下乡任务增加导致使用公车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8.19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 (黄登茂,电话:023-4861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