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社会工作事务中心
2025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綦江区社会工作事务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工作的全面领导,负责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具体设计及组织实施。主要职责是:
1、承担指导镇街、区级相关部门对社会工作人才服务和志愿服务等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等工作;
2、负责制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志愿者服务队伍、“两企三新”负责人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全区社会工作组织的孵化培育、业务指导,以及志愿服务组织的认定和管理,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4、承担基层智治数字化的运营维护等事务性工作;
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社会工作事务中心,为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社会工作部所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重庆市綦江区社会工作事务中心事业编制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区委编办《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社会工作事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重庆市綦江区社会工作事务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工作的全面领导,负责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具体设计及组织实施。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78.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78.7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度新增,上年度预算无数据。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78.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3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78.7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78.7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77万元,比2024年增加7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77万元,比2024年增加78.7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度新增,上年度预算无数据,主要用于保障在编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重庆市綦江区社会工作事务中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克见 联系方式:023-48690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