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社会工作部:
(1)研究相关理论、政策和规划,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推进社会工作领域改革工作。指导镇街开展相关工作。
(2)统筹指导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工作,协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大问题。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征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区委、区政府及时反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
(3)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和落实相关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基层智治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4)指导全区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
(5)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协调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中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研究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
(6)负责全区志愿者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联系指导重庆市綦江区志愿服务联合会。
(7)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重庆市綦江区社会工作事务中心:
(1)承担指导镇街、区级相关部门对社会工作人才服务和志愿服务等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等工作;
(2)负责制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志愿者服务队伍、“两企三新”负责人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全区社会工作组织的孵化培育、业务指导,以及志愿服务组织的认定和管理,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4)承担基层智治数字化的运营维护等事务性工作;
(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社会工作部设置3个职能科室,即:综合科、基层治理科、“两企三新”党建科。重庆市綦江区社会工作事务中心,为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社会工作部所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社会工作部(本级)、重庆市綦江区社会工作事务中心2个预算单位。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区委办《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社会工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将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的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职责,划入区委社会工作部。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负责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党的建设工作的政策制定、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协调指导各镇街和有关部门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等职责,划入区委社会工作部。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政法委员会的负责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等职责,划入区委社会工作部。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宣传部的负责全区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等职责,划入区委社会工作部。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612.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2.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612.8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度新增,上年度预算无数据。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612.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55.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1.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1.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5.1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612.8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度新增,上年度预算无数据。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2.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2.84万元,比2024年增加61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88万元,比2024年增加240.8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度新增,上年度预算无数据;主要用于保障在编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71.96万元,比2024年增加371.9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度新增,上年度预算无数据。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比2024年增加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24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度新增,上年度预算无数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24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度新增,上年度预算无数据;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2.52万元,比上年增加52.5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度新增,上年度预算无数据。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12.8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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