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促进会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民进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机关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编〔2012〕164号)文件精神,民进綦江区委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负责民进重庆市委决议和指示精神的贯彻。
2、负责民进重庆市委员会与区政府合作的服务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民进组织的大力支持,为推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3、负责党派对内、对外的联系及综合协调,保证党派工作的正常开展。
4、负责组织社员结合实际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有关方针、政策以及会章、会史,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提高会员的素质。
5、负责民进綦江区委参政议政的调研,相关会议的筹备工作,组织会员围绕国家大政方针、社会重大问题开展参政议政活动。
6、负责组织建设发展的具体工作。
7、负责民进綦江区委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指导、考核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按照《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民进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机关。本单位属行政机构,内设机构1个,为办公室,具体负责机关日常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6.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2.6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减少2.6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6.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9.42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9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2.6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6.8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9.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17万元,比2023年减少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7万元,比2023年增加16.83万元,主要原因是将运转性项目纳入基本支出范围,扣除运转性经费比2023年增加1.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工资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2万元,比2023年减少19.5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将运转性项目纳入项目支出范围,扣除运转性经费后与2023年持平,主要用于会员开展参政议政履职,社会服务活动,组织会员培训,慰问会员及基层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等重点工作。
民进綦江区委会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9.1万元,比上年增加14.41万元,主要原因为将运转性经费纳入计算,扣除运转性经费后,比上年减少1.09万元,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2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曾郑,联系方式:023-48652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