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綦编〔2012〕162号文件精神,机关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参与地方大政方针的协商,参与地方事务管理,参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在全区政治生活中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
3.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4.维护盟员正当合法权益,反映盟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调关系,调动盟员为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贡献力量。
5.承办民盟重庆市委和区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和《中国民主同盟章程》,设立中国民主同盟綦江区委员会机关。本单位属行政机构,内设机构1个,为办公室。
本部门不属于本轮机构改革的涉改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1.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2.1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1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1.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9.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2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2.1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5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14万元,比2022年增加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94万元,比2022年增加3.7万元,主要原因是原部分运转行项目经费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住房公积金缴费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3.2万元,比2022年减少1.55万元,主要原因是原部分运转行项目经费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住房公积金缴费等,主要用于组织各支部围绕区委区府中心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积极撰写提案和社情民意,为我区发展建言献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开展各支部文化交流活动,积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社会服务活动,组织医疗下乡、农技服务、教育帮扶等活动。
本部门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未预算“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6.14万元,比上年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为机关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3.2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源 联系方式:15178871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