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綦江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和市委、区委离退休干部工作精神。
2.做好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3.负责全区副处级以上离退休干部政治学习和活动的组织开展。
4.负责落实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做好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指导、培训考核。按照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的工作方针,动员和组织“五老”开展对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及其他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并通过扶贫帮困,多元关爱,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5.贯彻落实老年教育纲要,制定全区老年教育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6.搞好老年教育科研工作,开展老年教育理论研究,总结老年教育经验,探索老年教育规律。
7.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老干部活动中心为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为:
1.关心下一代工作科。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安排部署,承担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的办理工作,做好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围绕工作重点,开展对青少年教育相关问题的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及相关文字材料;做好各类文书资料的档案管理;主办编发关心下一代工作刊物。
2.老干部活动科。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老干部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全区副处级以上离退休老干部参加全区性文体活动;负责老干部区内参观考察、健康休养、重阳节、春节等重大活动的策划和筹备工作;指导老干部兴趣活动小组开展日常活动;做好老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组织老干部参加各类各项赛事活动;负责老干部活动场所的管理;指导老干部健康生活。
3.党建工作科。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区委离退休干部工作精神;在离退休干部党工委领导下,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党组织抓好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和管理服务等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4.老年大学工作科。贯彻落实老年教育纲要,指导、培训镇(街道)老年学校,开展老年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逐步完善老年教育网络;开展老年教育理论研究,总结老年教育经验,探索老年教育规律;承担老年大学日常管理工作,协助老年大学制定教育教学计划,为老年大学提供教学服务管理。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8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2.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0.2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6.03万元,劳务派遣人员经费增加5.75万元(从机关本级项目支出调剂而来)。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8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38.16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6.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1.0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0.2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6.0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7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77万元,比2022年减少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52万元,比2022年减少6.0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出1人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25万元,比2022年增加5.75万元,主要原因是劳务派遣人员经费增加5.75万元(从机关本级项目支出调剂而来)等,主要用于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待遇等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老干部活动中心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3.46万元,比上年增加4.28万元,主要原因为正常调标。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25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安俐 联系方式:023-48663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