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实施科教兴区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研究和制定全区科普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区境内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开展工作,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推动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
3、普及科学技术,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
4、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科技工作者服务。
5、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科技人才。
6、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进行技术咨询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负责科技咨询行业管理。
7、开展《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的贯彻落实和协调工作,着力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8、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单位构成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协会。本单位属行政机构,下设有綦江区科技咨询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其中,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2名,内设机构2个。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部门不是机构改革的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15.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5.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0年减少12.43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拨款减少36.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拨款增加3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减少3.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拨款减少2.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拨款减少2.4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15.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73.9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预算93.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0.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6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减少12.4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1.7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9.3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5.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51万元,比2020年减少1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26万元,比2020年减少21.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统发工资人员减少1人,即工资津补贴以及按照工资津补贴基数计提的各项预算随之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4.25万元,比2020年增加9.35 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了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安排的经费,主要用于科普活动、科技进校园、社区科普大学、反邪教、青少年科技进步区长奖、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等重点工作。
綦江区科协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7.50万元,比2020年增加8.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50万元,比2020年增加1.5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了区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安排有市级专家下基层调研和讲座,故增加了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万元,比2020年增加6.5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务局划拨1辆公务车(而且是使用时间超过10年的旧车,需维修保养支后方可继续行驶);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6.09万元,比上年增加3.40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6月成立了区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有所增加。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4.25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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