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会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投身光彩事业。2.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贯彻执行;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3.协助区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持续、健康发展。4.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5.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6.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7.依法加强会产管理。8.并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綦江区工商业联合会内设科室2个(办公室和会员发展管理科)、1个直属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二级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343.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43.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 0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7.2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43.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8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5.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7.2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6.9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9.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3.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14万元,比2020年增加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52万元,比2020年增加26.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63.62万元,比2020年减少19.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项目支出等,主要用于非公经济服务、非公经济人士教育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与2020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与2020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0.82万元,比上年增加16.48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运行费用增加、物价上涨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3.62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余瑜 联系方式:023-48662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