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三江街道办事处2020年镇街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和职责
1.综合办事机构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协、武装、综合协调、审批服务管理、文秘等职责。承担档案、机要保密工作;督促检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工作落实情况;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政务咨询、政务代办服务的办理;负责起草或审核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名义发布的公文。
(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建、纪检、宣传、统战、编制、人事、民宗侨台、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目标的制定、考核和奖惩工作;承担民意调查、村(社区)考核具体工作;管理离退休干部、村(社区)干部;做好调研、信息、志愿者服务活动工作。
(3)人大工委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开展各项活动;联系人大代表,负责征求、收集、整理、答复人大代表对街道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相关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区人大来文来函的联络、办理;负责人大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承办本区域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4)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宣传贯彻农业、工贸、旅游、农村经营管理及其法律法规;指导企业管理、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职工业务培训;承担科技推广与普及工作。
(5)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退伍军人事务管理、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指导实施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社会事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6)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法制、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关于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政策;承担矛盾纠纷排查及人民调解工作;承担重点地区整治、铁路护路、视频监控等工作;承担禁毒、禁种铲毒工作;承担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7)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农村环境整治等职责。承担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牵头负责辖区范围内违建整治工作;承担建筑施工安全、房屋安全、地灾防治工作;服务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承担辖区内廉租住房的申报受理工作;承担辖区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工作。
(8)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各级惠农补助资金的兑付和监管工作;负责农村财务“双代管”工作;负责税收的监管和征收工作,围绕财源建设搞好服务;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利用工作。
(9)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应急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政策,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承担公共应急事件、救灾抢险、车辆等方面工作。
(10)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
2.事业单位
(1)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业主的关系;负责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纠纷投诉受理;负责指导社区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清洁能源(沼气、太阳能)、渔业船舶、林业、水利、防汛抗旱、水产、畜牧兽医、气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惠农资金补贴工作。
(3)文化服务中心。承担宣传、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开展文化宣传、交流、文艺活动组织实施;承担农家书屋(图书室)及协助农体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监督管理辖区文化市场;负责文化交流、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的收集整理与保护工作;负责开展群众性体育及全民健身活动。
(4)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乡医保、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和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农村劳务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承担城乡医保、城乡养老的参保筹资工作;协助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等劳动权益保障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
(5)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6)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7)城乡管理服务中心。承担辖区内背街小巷等区域内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负责市容秩序日常规范管理,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对辖区道路、窗口地区和主要地段市容市貌实施巡查和规范整治;负责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相关工作。
(二)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新设立人大工委办公室;撤销水管站、兽医站,将相关职能职责并入在农业服务中心;撤销村建所,将相关职能职责并入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将市政园林管理所职责整合,重新组建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城乡管理服务中心。
二、街镇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2020年收入数669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6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717.4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经费拨款增加717.4 万元。
(二)支出:2020年支出数 66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1040.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7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168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8.9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51.9万元,农林水支出3192.6万元,住房保障 7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72.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34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1107万元。
三、镇街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91万元,比2019年增加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34 万元,比2019年减少33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不必要开支,缩减办公费用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857万元,比2019年增加1107万元,主要原因是重钢、重绳、重冶等厂区社会职能移交,农村美丽乡村建设等,主要用于社区改造、民生保障、公路建设等重点工作。
2020年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42万元,比2019年增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19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街道严格执行有关接待规定,减少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比2019年或增加1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编制数量增加2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14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37.1万元,比上年增加 218.3 万元,主要原因为兽医站、村建所并入,工资调整、设备设施更新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05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 辆,消防车2辆,森林防火宣传车1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镇街预算公开联系人:杨璧源 联系方式:023-48208188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三江街道办事处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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