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管理职能,负责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各项决议和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制定街道、村居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做好农业、林业、水利等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日常事务、后勤工作,指导、做好辖区内的各项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单位构成。
新盛街道由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构成。
1、综合办事机构
(1)党政办公室。
(2)党群工作办公室。
(3)人大工委办公室。
(4)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
(5)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
(6)平安建设办公室。
(7)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
(8)财政办公室。
(9)应急管理办公室。
(10)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2、事业单位
(1)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2)农业服务中心。
(3)文化服务中心。
(4)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5)退役军人服务站。
(6)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7)城乡管理服务中心。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新成立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撤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街镇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2020年收入数41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1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给予374.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7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升街道后经费拨款增加27万元。
(二)支出:2020年支出数356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43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5万,农林水支出524万,住房保障11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48.7万元。
三、镇街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1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1.7万元,比2019年增加3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7.2万元,比2019年增加196.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654.5万元,比2019年增加152.8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等,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
新盛街道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60.5万元,比2019年减少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2019年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上级号召,接待工作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5万元,比2019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定点加油,机关人员打包用车,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50万元,比上年增加48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原兽医站与乡建所人员合并,导致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54.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镇街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 (雷小娟,电话:1738300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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