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落实国家政策,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积极组织税收,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做好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兽医等工作,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困难帮扶等工作,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7个。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横山镇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本轮机构改革后,本单位机构设置如下:
综合办事机构: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环保服务中心、旅游服务中心。
二、街镇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2020年收入数38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8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43.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815.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增加327.8万元。
(二)支出:2020年支出数38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45.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1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10万元,城乡社区1792.2万元,农林水250.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43.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0.4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73.11万元。
三、镇街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8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6.3万元,比2019年增加8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0.69万元,比2019年增加70.4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兽医站、村建所划入本级政府,人员性经费和一般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975.61万元,比2019年增加745.31万元,主要原因是修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丰富居民日常文体娱乐、康养活动。主要用于修建康养示范基地、篮球训练基地、健身中心等重点工程。
2020年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0万元,比2019年增加327.8万元,主要原因是修建加油站土地出让、九颐庄园土地出让、交通实业土地出让,主要用于场镇品质提升、人行步道二期扩宽、横山场运动公园修建、市政设施日常维护等工作。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69万元,比2019年增加25.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一致;公务接待费29万元,比2019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将持续开展夏季旅游开幕式、骑跑赛、青歌赛、寿乡一家亲等大型文化旅游活动,接待人次大幅增长,接待费相应增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比2019年增加10.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将持续开展夏季旅游开幕式、骑跑赛、青歌赛、寿乡一家亲等大型文化旅游活动,公务用车使用情况预计比上年有大幅增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长;公务用车购置费10万元,比2019年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计划新购置消防车1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56.64万元,比上年增加95.82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后,兽医站与村建所划入本级政府,人员性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2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3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42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3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386.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垃圾车2辆、消防用车1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消防用车一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镇街预算公开联系人:黎艳 联系方式: 023-48406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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