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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綦编2012319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办公室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负责本地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三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2.负责本地区自然灾害的灾害监测、协同研判、预警信息发布、联动响应、灾情速报等业务、技术和管理工作。

3.为本地区党委政府提供自然灾害预警预防的决策建议和科技支撑。

4.负责本地区的防灾应急准备认证、灾害敏感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本地区人工增雨防雹的组织管理。

6.承担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区气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按照綦编2012319号文件设立本部门,为重庆市綦江区气象局下属单位。按照綦编2012319号文件,本单位属事业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2020年收入数600.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8.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 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2.07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16.14万元,主要是区气象局地方气象服务及人工影响天气专项经费216万元和防雷减灾气象业务经费268万元2020年纳入预警办年初预算中。

(二)支出:2020年支出数600.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91.93万元,教育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2万元,住房保障2.2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82.7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0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78.78万元(区气象局地方气象服务及人工影响天气专项经费216万元和防雷减灾气象业务经费268万元2020年纳入预警办年初预算中)。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0.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0.68万元,比2019年增加48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6万元,比2019年增加4.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51.85万元,比2019年增加478.78万元,主要原因是区气象局地方气象服务及人工影响天气专项经费216万元和防雷减灾气象业务经费268万元2020年纳入预警办年初预算中。

2020年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重庆市綦江区气象局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办公室2020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预算2.00万元,与2019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 万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万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19年减少0.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57万元,比上年增加0.9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3.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7.8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曾浪琅电话:19922988813)


附件下载:

47-103007-重庆市綦江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办公室2020区级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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