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协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协会。本单位属行政机构,下设有綦江区科技咨询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其中,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2名,内设机构2个。
(二)单位主要职责
1、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实施科教兴区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研究和制定全区科普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区境内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开展工作,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推动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
3、普及科学技术,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
4、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科技工作者服务。
5、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科技人才。
6、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进行技术咨询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负责科技咨询行业管理。
7、开展《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的贯彻落实和协调工作,着力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8、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本部门不是机构改革的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27.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7.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5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2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30.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10.75万元,科学技术60.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4.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5万元,住房保障11.6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1.6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0.83万元,项目支出则减少18.65万元,原因是2019年有2018年结转20万元在内。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7.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7.94万元,比2019年增加3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04万元,比2019年增加40.83万元,主要原因是科技咨询服务中心2人在2018年没有纳入统发工资,其基本支出就没有编入2019年的年初预算,2020年基本支出必然比2019年增支,其次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补助提标等;项目支出94.90万元,比2019年减少18.6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上年结转20万元结转到2019年支出。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本单位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9.50万元,比2019年减少0.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19年减少1.3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预算额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比2019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已经运行6年多了,维修费增加0.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2.69万元,比上年增加14.53万元,主要原因是科技咨询服务中心2人在2018年没有纳入统发工资,基本支出就没有纳入2019年的年初预算,按人数计算和按工资计提的公用经费就少2/9,所以2020年比2019年增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0.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科技大篷车1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颖 联系方式:023 81713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