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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补充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比2018年减少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安排人员出国出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公务接待要求和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辆的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严格执行节约制度。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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