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广播电视台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广播电视台
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綦编〔2012〕273号文件,区广播电视台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有: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全面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宣传全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举措、新成果、新经验,宣传全区各个行业各条战线的新典型。同时,开展积极健康的新闻舆论监督。
2.主办綦江电视台、綦江人民广播电台。
3.受区政府委托负责依法经营管理所属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资产,綦江广播电视台作为出资人参与合资公司经营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开展对外新闻宣传工作。
5.开展循环增值的多媒体广告宣传业务。
6.负责对街镇(企业)广播电视站进行业务指导。
7.做好广播电视的创优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按照《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本部门,为区委宣传部管理的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广播电视台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编〔2012〕273号)及《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广播电视台内设机构的复函》(綦编办〔2016〕148号)文件,内设9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挂政工科牌子)、总编室(策划部牌子)、新闻部(挂通联部牌子)、外宣部、栏目部、编辑部(新媒体部牌子)、技术播出部、经济宣传部、广播部。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1.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1.87万元,比2018年减少64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3.54万元,比2018年增加159.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职务晋升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88.33万元,比2018年减少803.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标准化建设创二级台项目,在2018年已完成。2019年项目主要用于演播室软件系统、新增电视节目购买、信息安全防护设备、引进专技人才专项经费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广播电视台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比2018年减少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18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18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5.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8.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88.33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8年资产总计2326.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4.47万元,固定资产1881.48万元;房屋价值350.8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值的18.6%;车辆价值21.87万元,占固定资产总值的1.1%;其他固定资产总值1508.73万元。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重庆市綦江区广播电视台
2019年2月1日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庞振中 联系方式:023-87265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