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促进会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中国民主促进会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民进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机关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编〔2012〕164号)文件精神,民进綦江区委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负责民进重庆市委决议和指示精神的贯彻。
2、负责民进重庆市委员会与区政府合作的服务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民进组织的大力支持,为推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3、负责党派对内、对外的联系及综合协调,保证党派工作的正常开展。
4、负责组织社员结合实际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有关方针、政策以及会章、会史,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提高会员的素质。
5、负责民进綦江区委参政议政的调研,相关会议的筹备工作,组织会员围绕国家大政方针、社会重大问题开展参政议政活动。
6、负责组织建设发展的具体工作。
7、负责民进綦江区委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指导、考核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按照《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民进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机关。本单位属行政机构,内设机构1个,为办公室,具体负责机关日常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66万元,比2018年减少2.2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6万元,比2018年增加3.3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职务职级晋升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0万元,比2018年减少5.1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三公经费开支及不必要的开支等,主要用于组织会员开展参政议政履职,社会服务活动,组织会员培训及基层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等重点工作。
民进綦江区委会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比2018年减少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18年减少0.5 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标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行政、参公单位)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 万元,主要原因为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事业单位)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8年资产总额38.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57万元,固定资产2.05万元(其中:其他固定资产2.05万元)。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曾郑 联系方式: 023-48652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