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工商业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工商业联合会
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会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投身光彩事业。2.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贯彻执行;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3.协助区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持续、健康发展。4.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5.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6.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7.依法加强会产管理。8.并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綦江区工商业联合会内设科室2个(办公室和会员发展管理科)、1个直属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二级单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3.59万元,上年结转6.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4万元,比2018年增加5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18万元,比2018年增加26.4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调整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9.22万元,比2018年增加30.4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非公经济人士培训预算等,主要用于经济服务、商会建设、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
綦江区工商联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比2018年减少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5元,比2018年减少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不变;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不变。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行政、参公单位)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9.83万元,比上年增加4.84万元,主要原因为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事业单位)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3.86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固定资产65.8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0.8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5.18万元。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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