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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区县(自治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渝府发〔201414号)、《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1467号)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区安监局),加挂重庆市綦江区煤炭工业管理局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全市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安全生产区级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依法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单位、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2、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监督考核区级有关行业部门、专项安全监管机构和各街镇(园城)安全生产工作;牵头组织落实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并通报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3、负责乡镇煤矿企业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负责拟定全区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打击辖区内合法矿井的违法生产行为;协助上级相关部门,监督管理辖区国有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乡镇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和上级部门的委托或授权,负责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换发和年检的初审上报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烟花爆竹经营、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加油站、氧气乙炔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对全区工商贸企业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以及街镇、园城履行工商贸企业监管工作职责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全区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6、负责全区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医疗放射除外)职业卫生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和上级委托或授权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审查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7、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受区政府的委托,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8、负责全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9、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费用的提取、解缴和使用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依法监督相关单位和企业为从业人员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

10、牵头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11、依法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中介服务工作。

12、负责拟定全区安全生产科研计划,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专题调研、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以及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3、受市安监局委托,负责管理全区范围内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建立区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协调机制,督促、协调区有关部门、单位具体落实救助工作有关职责,依法开展符合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工作。

14、负责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5、负责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安监局设置12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

牵头负责机关日常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信息、公文运转、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牵头组织本局内部刊物组稿、编辑和发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群政工科(挂纪检监察室牌子)

牵头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纪检监察、信访保密、督查督办、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本局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文化工作;负责局内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督促群团组织按章程开展工作;负责提案议案督办工作。牵头对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依法履职、廉洁行政、人事财务实施行政监察,对局机关重要、批量设备物资采购及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实施监督;调查或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财务科

负责本局财务预算管理和年度预(决)算编制、执行和资产审计管理工作;负责本局财务、劳资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固定资产和大宗政务采购以及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各项经费、保险的综合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

负责指导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指导本系统的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工作;牵头负责组织并督促检查全区各街镇、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安全监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培训、教育、业务考核工作;统筹协调有关行政审批科室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本局案件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牵头办理本系统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执法听证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区各执法单位及委托执法的街镇(单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各类行政执法报表的收集、统计、上报、分析工作;负责本局有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安全监管政策措施的审核把关工作;牵头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安全生产诚信制度;牵头负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综合监管科(挂督查考核科牌子)

负责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全区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按规定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筹备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重要会议和迎接上级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督查;依法承办各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相关案件;牵头协调、调查核实和处理涉及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信访投诉、举报等事项;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专题调研;组织研究并拟订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安全技术装备科

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的装备建设与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和安全投入政策;组织编制全区煤炭工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应用以及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网络、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视频远程监控等网络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和正常安全运行。牵头负责乡镇煤矿整顿关闭、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等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负责乡镇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瓦斯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煤炭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费用的提取、解缴、管理及投入使用工作。牵头负责全区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库建设管理;依法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参与煤矿采空治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煤矿安全监管科

牵头贯彻落实国家煤炭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乡镇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负责乡镇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和煤矿企业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工作;负责组织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初审工作;负责组织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和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乡镇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导乡镇煤矿编制年度采掘计划、“一通三防”计划、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等工作;指导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国有煤矿监察科

牵头贯彻落实国家煤炭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辖区国有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国有煤矿的日常检查,建立安全监管台账。协助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参与辖区国有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协助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辖区国有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初审工作。协助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负责国有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督促检查辖区国有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

负责全区非煤矿山企业(含市属及以上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并承办相关执法处罚案件;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组织小型露天非煤矿山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和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协调、调查核实和处理有关涉及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信访投诉、举报等事项;负责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和关闭工作,指导和监督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标准化工作;负责非煤矿山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组织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和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和监督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烟花爆竹危化监管科

负责全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加油站、氧气乙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烟花爆竹经营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含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下同)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负责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委托或授权,做好相关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新办、换发和年检的初审上报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专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及行政处罚的相关案件;负责牵头协调、调查核实和处理有关涉及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信访投诉、举报等事项;负责组织和指导监管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设计的初审、上报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和关闭工作,指导和监督烟花爆竹、危化品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标准化工作;负责组织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和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工贸企业安全监察科

负责对全区工商贸企业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政府各部门、各街镇、园城工贸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大活动、专项整治、职业病防治以及改革试点工作,负责工贸行业企业安全诚信评价;依法组织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牵头协调、调查核实和处理有关涉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信访投诉、举报等事项;牵头组织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指导和监督工贸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和监督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依法组织、参与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职业健康科

负责全区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医院除外,下同)职业卫生综合监管工作。负责全区新、改、扩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验收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并对相关信访投诉、举报等进行调查处理、参与相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牵头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9.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82.05万元,比2016年减少268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3.12万元,比2016年增加196.0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社会保障缴费和保障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488.93万元,比2016年减少2877.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关闭煤矿奖励资金减少等,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关闭煤矿奖励资金,其他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三、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17.50万元,比2016年减少21.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未预算;公务接待费46万元,比2016年减少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1.50万元,比2016年增加4.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未预算;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少预算26万元。2017年因关闭煤矿和烟花爆竹企业以及安全监管任务加重,公车运行费有所增加。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93.2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公车运行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未预算政府采购资金。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8万元。

表1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一、本年收入

 2209.80

一、本年支出

4482.05 

 4482.05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209.8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4.27 

74.2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7.23 

57.23 

 

 

 

 

节能环保支出

2024.93 

2024.93 

 

 

二、上年结转

 2272.2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2271.81 

2271.8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住房保障支出

 53.81

 53.81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4482.05

支出总计

4482.05 

 4482.05

 

 

表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功能分类科目

2016年预算数

2017年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4891.17

2209.80 

991.80 

1218.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8.98

74.27 

74.2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68.98

74.27 

74.27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0.23

45.51 

45.51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8.75

28.76 

28.76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8.18

57.23 

57.2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8.18

57.23 

57.23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2.01

28.66 

28.66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8.37

19.93 

19.93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7.8

8.64 

8.64 

 

211

节能环保支出

 

 

 

   21110

能源节约利用

 

 

 

   2111001

能源节约利用

 

 

 

2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730.36

2024.49 

806.49 

1218.00 

21501

资源勘探开发

 

 

 

2150104

煤炭勘探和洗选

 

 

 

21506

安全生产监管

4730.36

2024.49 

806.49 

1218.00 

2150601

行政运行

200.82

564.99 

564.99 

 

2150602

一般行政事务

92 

 

92 

2150605

安全监管监察专项

226.25

 

 

 

2150606

应急救援支出

30

2150607

煤炭安全

3206.98

465.00

465.00

2150699

其他安全监管支出(区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508万元)

971.31

902.50 

241.50 

661.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3.65

53.81 

53.8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3.65

53.81 

53.8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3.65

53.81 

53.81 

 

备注:本表反映2017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表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2017年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991.80 

798.60 

 

301

工资福利支出

678.60 

678.60 

 

  30101

  基本工资

197.95 

197.95 

 

  30102

  津贴补贴

135.91 

135.91 

 

  30103

  奖金

21.08 

21.08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1.72 

61.72 

 

  30108

  绩效工资

75.83 

75.83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86.11 

186.11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93.20 

 

 

  30201

  办公费

4.90 

 

4.90 

  30202

  印刷费

7.71 

 

7.71 

  30203

  咨询费

9.66 

 

9.66 

  30207

  邮电费

13.73 

 

13.73 

  30211

  国内差旅费

42.00 

 

42.00 

  30215

  会议费

4.90 

 

4.90 

  30216

  培训费

6.73 

 

6.73 

  30228

  工会经费

8.97 

 

8.97 

  30229

  福利费

7.93 

 

7.93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8.50 

 

38.5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7.97 

 

37.97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0.20 

 

10.2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0.00 

120.00 

 

  30302

  退休费

66.06 

66.06 

 

  30305

  奖励金

0.13 

0.13 

 

  30311

  住房公积金

53.81 

53.81 

 

表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2016年预算数

2017年预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39.31

 

 67.31

 

 67.31

 72.00

117.50 

 

71.50 

 

71.50 

46.00 

                 说明:1、由于2016年涉及公车改革,在年初部门预算批复时未批复基本支出部分公车运行维护费,而是在年中批复的,因此在2016年公开时未包含这部分,公务车运行费预算公开数为40万元(未包括基本支出部分),年中追加基本支出部分公车运行费27.31万元。

                       2、2017年因关闭煤矿和烟花爆竹企业,工作量加大,需增加公车运行费4.19万元.

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说明: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故此表无数据

表6

部门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209.8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4.2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7.23

事业收入

 

节能环保支出

 2024.93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2271.81

其他收入

 

住房保障支出

 53.81

 

 

 

 

 

 

 

 

本年收入合计

 2209.80

本年支出合计

 4482.0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上年结转

 2272.25

 

 

收入总计

 4482.05

支出总计

 4482.05

表7

部门收入总表

科目

合计

上年结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其中:教育收费

 

合计

4482.05 

2272.25 

2209.8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4.27 

 

74.2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74.27 

 

74.27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5.51 

 

45.51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8.76 

 

28.76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7.23 

 

57.2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7.23 

 

57.23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8.66 

 

28.66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9.93 

 

19.93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8.64 

 

8.64 

 

 

 

 

 

 

 

211

节能环保支出

2024.93 

2024.93 

 

 

 

 

 

 

 

 

   21110

能源节约利用

2024.93 

2024.93 

 

 

 

 

 

 

 

 

   2111001

能源节约利用

2024.93 

2024.93 

 

 

 

 

 

 

 

 

2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2271.81 

247.32 

2024.49 

 

 

 

 

 

 

 

21501

资源勘探开发

55.00 

55.00 

 

 

 

 

 

 

 

 

2150104

煤炭勘探和洗选

55.00 

55.00 

 

 

 

 

 

 

 

 

21506

安全生产监管

2216.81 

192.32 

2024.49 

 

 

 

 

 

 

 

2150601

行政运行

566.31 

1.32 

564.99 

 

 

 

 

 

 

 

2150602

一般行政事务

92.00 

 

92.00 

 

 

 

 

 

 

 

2150605

安全监管监察专项

65.00 

65.00 

 

 

 

 

 

 

 

 

2150607

煤炭安全

465.00 

 

465.00

 

 

 

 

 

 

 

2150699

其他安全监管支出

1028.00 

126.00 

902.5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3.81 

 

53.8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3.81 

 

53.8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3.81 

 

53.81 

 

 

 

 

 

 

 

表8

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

 

合计

4482.05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4.27 

74.2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74.27 

74.27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5.51 

45.51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8.76 

28.76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7.23 

57.2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7.23 

57.23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8.66 

28.66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9.93 

19.93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8.64 

8.64 

 

 

 

 

211

节能环保支出

2024.93 

 

2024.93 

 

 

 

   21110

能源节约利用

2024.93 

 

2024.93 

 

 

 

   2111001

能源节约利用

2024.93 

 

2024.93 

 

 

 

2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2271.81 

 

 

 

 

 

21501

资源勘探开发

55.00 

 

55.00 

 

 

 

2150104

煤炭勘探和洗选

55.00 

 

55.00 

 

 

 

21506

安全生产监管

2216.81 

807.81 

1409.00 

 

 

 

2150601

行政运行

566.31 

566.31 

 

 

 

 

2150602

一般行政事务

92.00 

 

92.00 

 

 

 

2150605

安全监管监察专项

65.00 

 

65.00 

 

 

 

2150607

煤炭安全

465.00 

 

465.00 

 

 

 

2150699

其他安全监管支出

1028.00 

241.50 

787.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3.81 

53.8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3.81 

53.8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3.81 

53.81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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