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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九三学社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九三学社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按照《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九三学社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机关。本单位属行政机构,内设机构1个,为办公室,具体负责机关日常工作。
(二)单位主要职责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九三学社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机关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编〔2012〕164号)文件精神,九三学社綦江区委主要职能职责有:
(一)负责九三学社重庆市委决议和指示精神的贯彻。
(二)负责九三学社重庆市委员会与区政府合作的服务工作,积极争取上级九三学社组织的大力支持,为推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负责党派对内、对外的联系及综合协调,保证党派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负责组织社员结合实际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有关方针、政策以及社章、社史,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提高社员的素质。
(五)负责九三学社綦江区委参政议政的调研,相关会议的筹备工作,组织社员围绕国家大政方针、社会重大问题开展参政议政活动。
(六)负责组织建设发展的具体工作。
(七)负责九三学社綦江区委各支社开展组织生活的指导、考核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收入预算安排44.9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44.96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支出预算安排4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5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办会、民主党派事务及活动;医疗卫生支出0.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医疗保险正常缴纳;住房保障支出0.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正常缴纳。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4万元,根据《綦江区政务接待管理办法》(綦江委办发〔2012〕94号)文件要求,主要用于出具公函的公务交流等。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0万元。
九三学社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
201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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