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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綦江区委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民革綦江区委2016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按照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设立本部门,为民革市委下属单位,区委组成部门。按照綦编〔2012〕161号文件,本单位属行政机构,内设机构1个,即民革区委办公室。
(二)单位主要职责
按照綦编〔2012〕161号文件,民革綦江区委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负责上级组织的决议和决定的贯彻执行。
2、代表民革区委出席各级有关工作会议。
3、负责党派对内、对外的联系及综合协调,保证党派工作的正常开展。
4、负责主委会、区委会等重大会议、活动的筹备、会务工作,并贯彻落实会议决定、决议,督促、检查活动的开展和落实情况。
5、负责组织发展工作。协助主委开展关于党内外人事安排和人才推荐(举荐)等工作。
6、负责加强自身思想建设,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深入进行坚持基本路线的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党章党史教育。
7、深入基层,掌握党内的基本情况和基本动态。
8、负责本党社情民意、提案议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组织党员关注全区发展,深入调查研究,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积极反应社情民意,为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
9、积极争取上级民革组织为推动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10、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文章及讲话材料;负责公文处理、编印资料、大事记、档案管理及会务接待、宣传等事务工作。
11、完成上级和本党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收入预算安排44.7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44.70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支出预算安排44.70万元,其中,事业运行支出7.9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通讯费、差旅费等;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35.50,主要用于民革工作、民革活动及换届选举工作;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保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0.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6万元,根据文件要求,主要用于出具公函的公务交流等。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0万元。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

201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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