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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妇女联合会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妇女联合会2016年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按照綦编〔2012〕262号件文件设立本部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下属事业单位。按照綦编〔2012〕262号件文件,本单位属行政机构,内设机构2个,分别是:办公室、妇儿工作部(挂维权部牌子)。
(二)单位主要职责
按照綦编〔2012〕262号件,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有: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妇联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
2.组织、动员全区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建设,协助党委管理下级妇联干部;指导和推动全区妇女工作的开展。
3.调查、研究全区城乡妇女和儿童的状况、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决策建议,推动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发展规划》、《儿童发展规划》,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荐、输送妇女人才,促进妇女参政议政。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教育、引导全区妇女增强“四自”、“四有”精神,表彰、宣传先进妇女,开展妇女干部培训。
5.指导各级妇女组织依据妇联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为妇女儿童服务;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加强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发展同各地妇女的友好往来,增进友谊,加强合作。
7.指导、协调下属单位因地制宜开展经营活动,以发展我区妇女儿童事业。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收入预算安排157.15万元,其中,本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57.15万元,2015年结转26.52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支出预算安排18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61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9万元,项目支出78.06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妇女儿童事业专项补助经费24万元,公务招待费7.34万元、公务车运行3.8万元、差旅费3万元、印刷费2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妇女儿童工作和《两纲》检测、评估经费23.6万元、会议费5.5万元、办公费5.4万元、劳务费1.5万元、2016年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1.6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7.34万元,根据綦江委办〔2014〕6号文件要求《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系列文件规定的通知》,主要用于出具公函的公务交流等。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3.8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0万元,车辆用途是:公务车辆燃油、维修、停车、洗车、路桥、保险等费用3.8万元。


 

重庆市綦江区妇女联合会

201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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