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2016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和《中国民主同盟章程》,设立中国民主同盟綦江区委员会机关。本单位属行政机构,内设机构1个,为办公室。
(二)单位主要职责
按照綦编〔2012〕162号文件精神,机关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参与地方大政方针的协商,参与地方事务管理,参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在全区政治生活中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
3.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4.维护盟员正当合法权益,反映盟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调关系,调动盟员为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贡献力量。
5.承办民盟重庆市委和区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收入预算安排57.6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57.60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支出预算安排57.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61万元,主要用于维持办公室日常办公,组织盟员开展活动,对盟员进行培训,保证各类参政议政工作的正常展开;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医疗保险正常缴纳;住房保障支出1.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正常缴纳。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3.5万元,根据民盟区委相关文件要求,主要用于出具公函的公务交流等。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