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设立本部门,为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区委工作机构,又是区政府工作机构,列入区委工作机构序列。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本单位属行政机构,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综合科、机构编制管理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科。綦江区事业单位登记理局为綦江区编办所属事业单位。
(二)单位主要职责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区编办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和专题方案;审核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镇机构改革方案。
3.协调区级党政群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区委各部门之间、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区委和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区级各部门与街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4.负责管理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含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归部门管理机构、派出机构)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管理区人大、区政协和区法院、区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全区各街镇编制测算工作,负责管理全区各街镇党政群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总额和领导职数;审核行政审批事项。
5.负责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关政策、实施意见;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和年检工作。
6.调查研究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区级部门及街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经费挂钩使用情况督查工作,并纠正违规行为。
7.负责机构编制调研、统计和信息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收入预算安排166.49万元,均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015年结转经费0.6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0.0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0.2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0.16万元,住房公积金0.29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支出安排167.1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96.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支出及日常运行;一般行政事务管理1.09万元;专项业务54.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区编委全体会议等专项业务;行政单位医疗6.1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1.76万元;住房公积金7.81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8万元,根据文件要求,主要用于出具公函的公务交流等。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0万元。
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