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按照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设立本部门,为人民团体机构。按照綦编〔2012〕266号文件,本单位内设机构1个,为办公室。按照綦编〔2013〕30号文件,设置事业单位1个,为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二)单位主要职责
按照綦编〔2012〕266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联合会主要职能职责有: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
2.密切联系残疾人,了解残疾人需求,为残疾人服务,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宣传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动员社会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体艺术、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为残疾人争取各种优惠政策,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
5.推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法定比例的各用人单位,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6.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计划,对有关业务区域进行指导管理。
7.根据国家制定的残疾评定标准核发本区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
9.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按照綦编〔2013〕30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推进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依法对未达到安置比例的部分征收残疾人劳动就业保障金。对就业困难的残疾人群体实施就业和再就业扶持。承担残疾人失业登记、就业与失业统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和其他成人教育。依法维护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益,核查用工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真实情况和是否有歧视残疾人的行为。
2.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建设完善残疾人康复网络,指导各街镇康复业务工作,全面督查各街镇、各康复机构康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全区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保障残疾人享有的康复权利。实施残疾人康复项目管理。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残疾人康复业务工作;整合利用社区资源,建立示范性社区康复站,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服务,实现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3.组织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调查摸底工作;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管理、展示、供应、代购、转介工作;实施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救助工作。
4.负责区内公众残疾预防宣传工作,降低致残风险;对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开展康复知识讲座,普及康复知识。
5.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16年收入总计2977.43万元。本年收入预算安排1085.1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085.13万元(其中非税收入安排850万元,主要是通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取得),上年结转1892.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结转129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600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2016年支出总计297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及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其他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753.5万元(包括残疾人康复158.3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残疾人辅助器具配备、白内障手术补助及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街镇精神病人救助补助等;残疾人就业和扶贫296万元,主要用于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学生生活补助、残疾人集体从业和个体经营补助、残疾人临时救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旧房改造等;残疾人宣传文化体育4万元,主要用于文体示范社区创建;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695.2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处工作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经费、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康复中心工程建设、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等;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00万元,用于康复中心工程建设)。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48.5万元,根据綦江委发〔2014〕2号文件要求,主要用于出具公函的公务交流等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1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巩固残疾人社区康复及残疾人事业发展等项目工作所需公务车辆燃油、维修、停车、洗车、路桥、保险等支出。
4.变化情况说明:根据文件要求,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2016年公务接待全年预算比2015年少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