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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6年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按照《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设立本部门,为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的学术性人民团体,由区委宣传部代管。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编〔2012〕267号)文件,本单位属行政(事业)机构,内设机构1个,是办公室。
(二)单位主要职责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编〔2012〕267号)文件,区文联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倡导德艺双馨,积极扶持中青年优秀文艺人才,努力培育和壮大全区文艺人才队伍,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艺术水平。
2.联系指导全区各文艺社团工作,加强社团建设,提高其活动能力和创作水平,繁荣全区文艺创作。
3.面向基层开展文艺展演、培训、交流等活动,为基层培养文艺人才,促进基层群众文艺活动的普及和提高。
4.负责编辑出版文艺刊物、书籍、画册、音像作品等,汇集展示全区文艺创作成果。
5.负责对全区文艺骨干、重点作品、文艺品牌的评选、推介工作。
6.为文艺工作者提供必要的创作条件,依法维护其进行文艺活动的合法权益。
7.积极组织参加上级文联和文化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加强与其他区县(市)文联的联系与交流。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收入预算安排148.0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33.02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支出预算安排148.02 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7.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6.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项目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0.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支出2.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3.4万元,根据《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綦江区贯彻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的通知》(綦江委发〔2014〕2号)文件要求,主要用于出具公函的公务交流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6.20万元,其中公务车辆燃油、维修、停车、洗车、路桥、保险等费用6.20万元。
4.变化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2016年全年预算均为0元,没有变化。
公务接待费:2015年全年预算4.09万元,今年比去年预算减少0.69万元,减少了16.8%,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强化了年初预算,加强了费用支出管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全年预算6.8万元,2016年项目支出6.2万元,另基本支出未公开,待公车改革方案出台另行公开,今年比去年预算减少0.6万元,减少了8.8%,主要原因是正在实施公车改革。
附件3-綦江区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区文联).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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