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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MB1603612D/2024-0002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13 | [ 发布日期 ] | 2024-03-13 |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区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承担农作物(粮食、油料、蔬菜、果树、花椒、茶叶、花卉、中药材等)产业发展规划与管理,农作物技术推广与技术服务,农作物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与开发创新、试验示范,种植业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土壤肥料和农田用水监测,基本农田保护与耕地地力建设,肥料质量与残留监测工作。承担农作物种子质量管理,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农业补贴与农作物救灾,受理和组织农作物种子纠纷的田间鉴定,植物营养诊断,植物检疫,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防治技术培训指导,植保新技术、新药械示范推广和农药管理等工作。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注:由部门根据三定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填写)。
- 单位构成重庆市綦江区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5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无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13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02.82万元,上年结转2,528.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65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8.66万元,项目经费增加1638.34万元。(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13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130.85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36.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0.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1.87万元,农林水支出4911.2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2361.8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8.6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343.18万元。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30.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30.85万元,比2023年增加2361.84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934.65万元,比2023年增加18.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34.62万元,公用经费减少15.96万元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2.项目支出4196.2万元,比2023年增加2343.18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较多等,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等重点工作。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6.4万元,比2023年减少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1.4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23年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使用时间较长,同时,项目资金增加,检查验收次数增加,车辆运行费增大;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重庆市綦江区农产品质量和环境监测站报废车辆1辆,指标调入该单位购置车辆1辆。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3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万元。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68.17万元。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高涛 联系方式: 高涛,电话:023-4862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