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区畜牧站主要职责
促进畜牧业生态循环发展。组织实施全区畜牧发展规划,负责指导畜牧规模化养殖、品种改良、技术推广、指导畜牧养殖场污染治理、负责指导基层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技术。
(二)单位构成
机构设置情况:隶属关系为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正科级,科级领导职数2名,财政全额拨款。
人员情况:綦江区畜牧站编制12名。临聘人员(驾驶员)1人,专业技术10人,其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5人,工勤人员2人,其中女职工6人,男职工6人,硕士研究生2人,大学6人,大专4人。退休人员7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 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339.4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18.84万元,本年预算62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0.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57.55万元,主要是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生猪、能繁母猪、山羊产业发展增加。本年经费拨款比去年增加6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增加6.99万元,主要是人员及工资调整增加,项目支出拨款增加60.9万元,主要是綦江区2022年区级衔接资金支付政策性养殖保险60.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339.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5.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6.03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156.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1.95万元,本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99万元,主要是人员及工资调整增加,项目支出预算增加60.99万元,主要是綦江区2022年区级衔接资金支付农业政策性养殖保险60.9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9.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9.49万元,比2021年增加6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31万元,比2021年或减少3.35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减少3.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52.18万元,比2021年或增加6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生猪、能繁母猪、山羊产业发展增加,事业运行10.75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0万元,病虫害控制351.34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2万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5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583.05万元,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90.4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比2021年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一致;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21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次数和人数,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规定,尽量减少公务用车次数,一般事务可通过电话或网上办理,不必亲临现场,从而减少公务车辆的使用次数;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事业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94.08万元,比上年减少3.7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20.64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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