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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开展学生体质健康调查研究,为教学卫生、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提供坚实保障。

2.负责指导全区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及研究工作。

3.负责对辖区内的学生定期体检,并开展好学生体质健康调查研究。

4.负责辖区内学生突发病、常见病的预防和矫治。

5.负责对学校专兼职卫生人员、心理咨询人员的定期培训和考察。

6.负责督促学校执行国家卫生标准,不断改善教学卫生、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

7.协助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年度学校卫生工作计划,为教育主管部门提供改善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教学卫生与环境卫生条件的措施。

8.配合或协助卫生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进行检查。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编〔2012〕287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为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核定教育系统各中小学及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复函》(綦委编办〔2020〕63号)文件,本单位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编制设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构改革范围。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初预算数571.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1.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增加20.38万元,主要是教育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5.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减少1.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减少1.9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初预算数571.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522.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4.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增加20.3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7.3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47.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1.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1.42万元,比2024增加2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52万元,比2024减少27.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02.9万元,比2024增加47.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全区教师体检项目,主要用于全区教师体检、中小学校预防近视灯光改造、预防传染病、食品安全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2025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比2024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24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维持基本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02.9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12,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世洪   联系方式: 023-46855604


附件下载:

204006-重庆市綦江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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