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重庆市綦江职业教育中心的复函》(渝教函[2008]60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职业教育中心。中共重庆市綦江职业教育中心委员会履行区委规定的职责,与綦江职教中心合署办公。我单位的基本职能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治教。
2.培养高中学历技术应用人才,提高社会职业素质,负责本校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3.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并重的多种办学形式,组织相关职业技术培训。
4.负责本校的学籍管理工作。
5.负责本校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学生实习工作。
6.负责本校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综合协调处理本校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7.承办区委、区政府、区教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属事业单位,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职数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綦委编〔2022〕25号)文件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重新明确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内设机构数量和中层干部职数的通知》(綦教工委〔2023〕65号)文件,学校设置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党组织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督导室、财务处、总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发展中心、产教融合中心。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构改革范围。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7,57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72.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532.2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532.20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7,57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5,880.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40.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73.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78.3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532.2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05.7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26.4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72.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72.94万元,比2024年增加53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95.84万元,比2024年增加305.7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学生人数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77.10万元,比2024年增加226.42万元,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新增了中等职业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等,主要用于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推进双优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綦江职业教育中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6.80万元,比2024年减少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8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比2024年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每辆车的标准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77.10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兰图 联系方式:023-48678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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