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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通惠小学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区教委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区、镇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负责抓所在镇的成人教育工作,抓好扫盲和巩固工作,推进普及义务教育。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必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指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通惠小学是一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重新明确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内设机构数量和中层干部职业的通知》(綦委编办【2023126号)文件本单位共有五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安保处、德育处、教导处、总务处、和党政办公室。学校编制数为129人,实际在编人员为125人,退休人员为51人,在校学生为2158人。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构改革范围。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初预算数2,841.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14.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27.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收入较2024增加405.39万元,主要是教育经费拨款增加223.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51.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5.8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初预算数2,841.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814.11万元,教育支出预算2,071.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18.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5.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6.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增加405.3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05.3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14.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4.11万元,比2024增加46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2.95万元,比2024增加423.51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和学生人数增加造成人员类经费超额绩效增加及社保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1.16万元,比2024或减少2.67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基建项目减少,导致项目支出费用减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12,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赵 鑫  联系方式:023-4860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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