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 > 区教委

重庆市綦江区逢春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治教;开展提升基础学历教育教学服务。

(二)单位构成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逢春学校。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职数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定稿)》(綦编〔2023025号)文件,我校机构设置为:书记校长办公室,由张雪霜同志任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全面主持学校党务、行政工作;副书记副校长办公室,由程刚同志任副校长,负责学校的德育、教学、安全、工会、财务审核等工作;学校另设政教处、安保处、总务处,各部门分别完成相关工作。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构改革范围。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16.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6.77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24.9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经费拨款减少24.9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16.7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预算297.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0.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0.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0.4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24.9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0.4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4.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77万元,比2023年减少24.92万元;事业支出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基本支出416.45万元,比2023年减少20.42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学生减少,人员及公用类经费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32万元,比2023年减少4.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

单位2024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与2023年持平,均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3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4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程先立                   联系方式:023-48802526


附件下载:

204160-重庆市綦江区逢春学校.xlsx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