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初中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单位构成
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重新明确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内设机构数量和中层干部职数的通知》(綦教工委〔2021〕59号)文件,本单位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政教处、总务处、安保处。本单位是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我单位2024年年初有在职教职工28人,有小学教学班6个,学生181人,幼儿班3个,学生49人。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构改革范围。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09.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4.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14.7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17.96万元,主要是小学教育经费拨款减少10.47万元,学前教育资金减少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减少3.8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09.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94.99万元,教育支出预算502.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1.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2.5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17.9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7.6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0.2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4.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4.99万元,比2023年减少1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7.55万元,比2023年减少7.6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9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0.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3.52万元等,主要用于保障我校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疗养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44万元,比2023年减少8.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幼儿园地面改造项目已经完成,2024年无相关项目支出等,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我校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4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我校共有车辆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周德素 联系方式:电话:023-48439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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