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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石角小学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小学为实施六年制小学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面向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区域范围进行招生,招生对象为辖区内健康适龄儿童,促进基础教育的发展。学校坐落于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正街98号。学校现有教职工76人,在校小学生441人,幼儿园学生63人。我校以健康尊严、张扬个性为总的培养理念。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数为66人,实际在编人员58人,劳务派遣人员18人,另有退休人员156人。本单位共有三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总务处、政教处及德育处。

(二)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1.以校本培训为核心,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建设特色校园文化,使学校办学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2.注重校园基础设施的建设,打造舒适的育人环境。

3.做实校本培训、确保全员参训、落实培训经费。主要是让教师全员参与国培、市培、区培和校级培训活动,覆盖率达到100%,合格率达100%

4.建立健全学校章程、管理制度,使学校的管理有法可依,让学校真正走上依法治校的轨迹。

5.负责本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综合协调处理校园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7.负责管理本单位人事及社会保障等工作,制定本校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本校教职工考核、职称评审和奖惩工作。

8.负责对学校的学生教学常规管理、思想教育、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及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构改革范围。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897.1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97.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118.4万元,其中教育支出减少100.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6.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2.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3.19万元,其他支出减少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转退休,退休教师增加7人,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及住房保障缴费减少。此外,学生人数减少,导致生均公用经费减少,从而引起教育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897.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897.13万元,教育支出预算1,178.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4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89.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0.93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118.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转退休7人,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及住房保障缴费减少。此外,学生人数减少,导致生均公用经费减少,教育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7.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7.13万元,比2023年减少9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1.03万元,比2023年减少102.4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转退休,退休教师增加7人,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及住房保障缴费减少。项目支出16.10万元。用于保障遗属、长赡人员生活。

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统计范围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1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旭                      联系方式:023-48250023


附件下载:

204137-重庆市綦江区石角小学.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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