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治教。
2.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和小学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二)单位构成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东源小学,为区政府教育部门。中共重庆市綦江区东源小学支部委员会履行区委规定的职责,与重庆市綦江区东源小学合署办公。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编〔2012〕227号)文件,本单位属正科级的事业单位,内设处室3个,分别为教导处、总务后勤处、安全保卫处。另外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增设了2个办事机构,即办公室和德育处。学校无下属单位和部门。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构改革范围。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15.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5.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29.13万元,主要是小学教育支出减少22.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5.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0.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0.5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15.24万元,其中:教育支出预算487.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61.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4.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2.1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29.1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29.13万元,项目支出本年没有,较2023年预算减少9万元。与上年相比主要是小学教育支出减少经费拨款22.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5.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0.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0.5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5.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5.24万元,比2023年减少2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29.13万元,项目支出本年为0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类经费减少,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减少。由于学生减少,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减少;本年没有项目支出,故较上年项目支出减少。
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学校无车辆,2024年无车辆购置计划。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开秋 联系方式:023-4824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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