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三江中学是经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在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领导下的一所综合高中。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从教。
2.负责普通高中、中职和义务教育初中段的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3.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工作。
4.负责学校基建、财务、教育装备、后勤服务、学生资助工作。
5.负责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
6.负责学校教职工考核、职称评审工作。
7.负责学校的学籍管理、招生、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8.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独立法人机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处室8个,分别为办公室、党总支办公室、教学处、学生处、教科室、总务处、财务处、安保处。经区委编制委员会确定,我校编制人数221人,现实有在编在职教职工199人,退休教职工125人,遗属3人。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构改革范围。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571.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71.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55.1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62.3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07.1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626.4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预算3,416.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68.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19.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22.3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预算55.1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272.6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31.2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8.6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71.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71.28万元,比2023年增加10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7.84万元,比2023年减少331.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有上年结转经费4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45万元,比2023年增加3.45万元,主要是遗属生活补助支出3.45万元。
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4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牟春燕 联系方式:023-48207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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