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2024年綦江区教委确定营盘山小学内设机构7个,中层干部职数15人,营盘山小学现有内设机构7个(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安保处、办公室、党组织办公室、教科室),实有中层干部15人。本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本校为实施小学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面向綦江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区域范围进行招生,招生对象为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教育,落实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入学学籍、教师教学、课程设置、学生素质教育等有关规定,全面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971.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71.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90.5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90.5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971.3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预算3,072.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19.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86.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91.5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90.5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80.3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0.2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71.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71.36万元,比2023年增加9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7.03万元,比2023年增加80.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类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退休人员的补助,以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33万元,比2023年增加10.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有10.00万元项目资金结转到本年使用。
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3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罗德林 联系方式:023-4862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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