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中峰中学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编〔2012〕227号)文件,本单位属二级预算事业单位,内设处室3个,分别为教务处、总务处、安保处。
(二)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治教。
2.负责全镇范围内适龄学生的初中教学教育工作。
3.负责实施中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中学学历教育。
4.开展学生德育活动。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道德教育强化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
5.开展教学和教研活动。加强学生常规管理,贯彻落实新课程改革,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切实开展“阳光体育”,重视学生艺术素质培养。有效开展教师听课、说课与评课活动,增强校本教研实效。
6.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积极倡导小课题研究,组织教师对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难点问题的热点问题开展研究。注重研究的可操作性与实效性。
7.开展教师培训活动,规范教师培训制度,组织教职工开展师德培训,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校本培训方案认真实施校本培训工作,努力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8.开展学校后勤服务工作,加强校产管理,规范校产的购入、登记、出查、报损、核查和入账手续,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规范财务管理,改进食堂管理,实行食堂“零利润”的经营模式,加强对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制作与加工等诸多环节的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改善办学条件。
9.开展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及其他教育管理活动。实施依法办学、依法行政以促进全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着力推进艺术校园特色教育,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10.承办区教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构改革范围。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06.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6.70万元。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为60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8.23万元,较2023年减少1.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06.70万元,其中:教育支出预算457.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0.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8.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9.6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1.5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6.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6.70万元,比2023年减少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72万元,项目支出为:13.98万元,比2023年减少1.5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项目支出13.98万元主要是遗属生活补助和食堂维修改造及教师宿舍楼排危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9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许科伟 联系方式:023-48469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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