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重庆市綦江区永城小学为实施六年制小学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面向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区域范围进行招生,招生对象为辖区内健康适龄儿童,促进基础教育的发展。学校坐落于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永城北路26号,我校以“传承、明道、乐学、多彩”为培养理念。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重新明确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内设机构数量和中层干部职数的通知》(綦教工委〔2021〕59号)文件,本单位内设4个机构,分别是总务处、德育处、教导处、安保处。根据綦委编办〔2020〕163号文件编制数为51人,实际在编人员51人。劳务派遣人员8人,另有退休人员63人在校学生345人。
(二)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1.以校本培训为核心,以小班化教学为抓手,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建设特色校园文化,使学校办学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2.注重校园基础设施的建设,打造舒适的育人环境。
3.做实校本培训、确保全员参训、落实培训经费。主要是让教师全员参与国培、市培、区培和校级培训活动,覆盖率达到100%,合格率达100%。
4.建立健全学校章程、管理制度,使学校的管理有法可依,让学校真正走上依法治校的轨迹。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构改革范围。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31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03.1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3.86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261.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275.3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13.8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316.99万元,其中:教育支出预算907.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84.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2.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1.3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261.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30.8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30.6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3.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3.12万元,比2023年减少27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5.33万元,比2023年减少130.81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人员经费减少、学生人数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綦江区永城小学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8万元,比2023年减少144.54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相关项目减少等,主要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等重点工作减少。
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邓淳丹 联系方式:023-48489066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