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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挂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履行区委规定的职责,与区教育委员会合署办公。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编〔2012〕227号)文件,本单位属行政机构,内设科室10个,分别为办公室(扶贫科)、组织科、人事科、基础教育科、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挂团工委办公室、关工委办公室牌子)、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挂政务服务科牌子)、校外培训监管科、计财科、安全保卫科(挂群众工作科牌子)、督导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96个,其中直属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重庆市綦江区教育科学研究所、重庆市綦江区考试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教育服务管理中心、重庆市綦江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重庆市綦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重庆市綦江区中小学基本建设管理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教师进修校、重庆市綦江区教育督导评估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内部审计中心;学校84所,分别为幼儿园1所、小学56所、初中16所、九年一贯制3所、完全中学6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职业教育学校1所。

(二)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治教;草拟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教育政策,管理、指导全区教育工作。

2.负责全区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布局结构调整,负责全区教育体制改革;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组织实施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的政策倾斜,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对本区各职能部门、镇(街)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5.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管理、监督全区教育系统的财务、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对学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审计;规划、指导学校建设、教育装备、勤工俭学、后勤服务工作,指导学生资助工作。

6.统筹管理全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协调民办教育规范办学秩序,承担对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活动相应的监管责任。

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8.负责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管理、指导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学校干部、教师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9.负责管理教育系统学校机构编制和人事及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职工调配、考核、职称评审和奖惩工作。

10.负责全区的学籍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

12.负责各类教育考试工作。

13.负责全区的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区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14.负责本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综合协调处理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构改革范围。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16,854.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4,258.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22万元,事业收入12,373.6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 12,494.96万元,主要是2022年未结转预算内基本支出和专户资金,2023年结转预算内基本支出8,556万元,结转专户资金2,374万元等;其中财政拨款增加9807.99万元,主要是结转财政拨款中基本支出8,566万元等。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16,854.3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41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167,510.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0,242.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8,228.77万元,农林水支出17.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222.96万元,其他支出22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2,494.9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2,421.0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73.8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258.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258.79万元,比2022年增加9,66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971.18万元,比2022年增加12,421.0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结转基本支出,本年结转基本支出8,566万元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项目支出28,287.6万元,比2022年减少2,759.3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刚性压减1000余万元等,主要用于改善学前到高中、中职等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区,全力办好新时代綦江人民满意的教育。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2万元,比2022年增加146.24万元,主要原因是彩票公益金收入安排增加,主要用于乡村少年宫建设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75.32万元,比2022年增加13.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32万元,比2022年减少11.9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待人次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比2022年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教育系统无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綦江中学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审批将购置公务用车1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3.62万元,比上年增加1.0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5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8,287.6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7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列                 联系方式:023-85880807


统计表下载:

204-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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