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校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面向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区域范围进行招生,招生对象为辖区内健康适龄儿童,主要职责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义务教育,教育人,培养人,使其个性全面发展。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教育系统各学校、卫生系统各医院,原则上保留,仅作名称变更。 。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綦江区各学区和学校机构名称的复函》(綦编办〔2012〕21号)文件,将原重庆市綦江县镇紫学校更名为重庆市綦江区镇紫学校。我单位属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所属的事业单位。2023年预算在职教师48人,退休教师49人,小学生494人(其中西牛村小13人),幼儿48人。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构改革范围。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33.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69.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27.22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27.2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33.8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预算802.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29.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2.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9.6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27.2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7.2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9.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3.83万元,比2022年减少3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0.45万元,比2022年减少37.55万元,主要原因是初中合并到东溪中学后人员减少;项目支出15.52万元,比2022年增加10.76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办公费(全区办公经费不足校舍维修补助等)上级清算安排幼儿园外墙整修等重点工作。
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2年一样均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与2022年同样均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登波 联系方式: 023-4875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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