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教育系统各学校、卫生系统各医院,原则上保留,仅作名称变更。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綦江区各学区和学校机构名称的复函》(綦编办〔2012〕21号)文件,将原綦江县羊角学校更名为重庆市綦江区羊角学校。我单位属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所属的事业单位。2023年预算在职教师35人,退休教师25人,小学生246人,幼儿61人。
(二)单位构成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小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构改革范围。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40.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40.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20.02 万元,其中小学教育减少38.29万元,初中教育减少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0.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0.27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65.3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增加0.0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5.84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0.4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40.68万元,其中:小学教育支出预算608.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55.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27.8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35.8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5.4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41.7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0.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0.68万元,比2022年增加2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0.68万元,比2022年增加2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支出增加。
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0年一样均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与2022年同样均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0万元。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月,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劲余 联系方式: 023-48829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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