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小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适中学校,无下级单位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教育系统各学校校级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设置的通知》(綦编办〔2013〕187号)文件,本单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校级领导职数4个,内设机构数量2个,编制20人,分别为教务处、总务处,下设六个年级组。在职在编岗教职工23人,学生174人。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綦江区各学区和学校机构名称的复函》(綦编办〔2012〕21号)文件,将原綦江县适中学校更名为重庆市綦江区适中学校。我单位属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所属的事业单位。2023年预算在职教师23人,退休教师24人,小学生174人,幼儿39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40.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0.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21.41 万元,主要是小学教育减少18.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1.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0.7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减少0.4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5.28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1.17 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5.8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40.70万元,其中:教育支出预算370.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6.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7.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6.4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21.4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0.2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1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0.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70万元,比2022年减少2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70万元,比2022年或减少20.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学生减少导致人员类经费和生均公用费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2年减少1.13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项目支出。
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2年一样均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与2022年同样均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冯弟梅 联系方式: 023-4877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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